“CE”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,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。
CE代表欧洲统一(CONFORMITE EUROPEENNE)。凡是贴有“CE”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,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,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
围内的自由流通。
ERP认证是CE认证的能效认证部份 2013年开始强制执行。
ERP = Energy-Related Products,即能源相关产品。指的是任何已经投放于市场和/或已经被交付使用的,而且在其使用过程中会对能源消耗有影响的产品。
它包括那些被ErP指令涵盖的能源相关产品的部件,它们作为独立部件针对较终用户被投入到市场和/或被交付使用,而且它们应能够被独立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估。
ERP指令是新的欧洲CE标志法规。作为一项CE 标志指令,ERP指令的要求将连同安规,电磁兼容,无线电等其他要求一同被执行
ERP认证的意义和作用?
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,人们对环境的关注程度也与日俱增。各国**,特别是发达国家**在制定政策时,越来越多的考虑环保方面的因素,以
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。使用能源产品(EuP)一般认为在生产、配送、使用、废弃阶段都会对环境造成若干影响,如气候变迁、能源和资源消耗、产生一般及毒
性废弃物等问题。根据德国环保署(2000),**过80%的环境冲击跟产品设计有关,也就是在产品开发阶段若能考虑环境冲击,便能改善该产品的环境绩效。近年
来,电器产品对环境的影响渐渐受到重视,各国纷纷制定产品环境绩效改善目标和标准,这种趋势正是欧盟目前规范此电器环境化设计指令的基础。
ERP认证作用:
1. 确保ErP(EuP)在欧盟地区内部的自由流通;
2. 提升这些产品的全面环境绩效,以保护环境;
3. 有助于能源的稳定供应,并提升欧盟经济体的竞争力;
4.保护工业和消费者的利益。
电源适配器ErP认证需要提供样品检测的。
ERP认证新指令?
ERP新能效指令EU **194/2012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2年12月14日,指令EU 1194/2012发布;指令发布20日后即2013年1月3日生效; 2013年9月1日实
行阶段要求; 2014年9月1日实行*二阶段要求;2016年9月1日实行*三阶段要求;
ERP认证涉及到的测试项目
1、6000小时残损率大于或等于0.9,(因为测试时间较长,该项要求从2014年3月1日实施);
2、6000小时光通量维持率大于或等于0.8(因为测试时间较长,该项要求从2014年3月1日实施);
3、失效前开关次数大于或等于15000次(额定寿命30000小时)或大于等于额定寿命以小时计算的二分之一;
4、启动时间小于0.5秒;
5、至95%光通量所需时间小于2秒;
6、早期失效率小于或等于5.0%(正常点亮1000小时);
7、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80%,用于室外或工业用途的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65%;
8、色容差于小或等于6db;
9、功率因素的要求:功率小于或等于2W,无功率因素要求;2W至5W,PF值要求大于0.4;5W至25W,PF值大于0.5;功率大于25W,PF值大0.9。
ERP能效定义:
ErP = Energy-related Products,即能源相关产品。指的是任何已经投放于市场和/或已经被交付使用的,而且在其使用过程中会对能源消耗有影响的产品。它
包括那些被ErP指令涵盖的能源相关产品的部件,它们作为独立部件针对较终用户被投入到市场和/或被交付使用,而且它们应能够被独立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估。
ErP指令是新的欧洲CE标志法规。作为一项CE 标志指令,ErP指令的要求将连同安规,电磁兼容,无线电等其他要求一同被执行。
ERP能效使用方法:
Erp指令属于CE标志要求,如果投入欧洲市场的产品属于CE范围,则应携带CE标志。此外,一些*性的国外认证机构能够提供ErP标志做市场推广使用
获得能源之星认可是否标志着符合ErP要求?
不。能源之星是美国的认证标志,因此不能被作为符合欧盟指令的证明。一能被用作为符合性证明的标志是欧洲的ecolabel。
按照ErP 2005/32/EC法令附录四的内部设计控制程序进行产品的符合性评估。
较简单有效的符合性评估方法是参照EuP法令的附件四,
即:
1. 提供产品的LCA(生命周期评价)环境足迹报告
2. 提供生态设计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测试报告
3. 提供要求的相关信息
1.确保ErP(EuP)在欧盟地区内部的自由流通;
2.提升这些产品的全面环境绩效,以保护环境;
3.有助于能源的稳定供应,并提升欧盟经济体的竞争力;
4.保护工业和消费者的利益。
电源适配器ErP认证需要提供样品检测的。
ERP较新能效指令EU **194/2012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2年12月14日,指令EU 1194/2012发布; 指令发布20日后即2013年1月3日生效; 2013年9月1日
实行**阶段要求; 2014年9月1日实行*二阶段要求; 2016年9月1日实行*三阶段要求;
ERP认证能效认证的内容包括:
1、6000小时残损率大于或等于0.9,(因为测试时间较长,该项要求从2014年3月1日实施);
2、6000小时光通量维持率大于或等于0.8(因为测试时间较长,该项要求从2014年3月1日实施);
3、失效前开关次数大于或等于15000次(额定寿命30000小时)或大于等于额定寿命以小时计算的二分之一;
4、启动时间小于0.5秒;
5、至95%光通量所需时间小于2秒;
6、早期失效率小于或等于5.0%(正常点亮1000小时);
7、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80%,用于室外或工业用途的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65%;
8、色容差于小或等于6db;
9、功率因素的要求:功率小于或等于2W,无功率因素要求;2W至5W,PF值要求大于0.4;
5W至25W,PF值大于0.5;功率大于25W,PF值大于0.9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