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州能效CEC
CEC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能源**(California Energy Commis-sion's)的简称,它的职责是使能源市场朝着良性竞争的方向发展。该组织从1976年开始推行的
加州电器能效法规(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-ation),是美国一可以影响非**消费行为的强制性节能法规,在减少能源消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该法规规定,电气产品在美国加州销售时必须首先满足设备能效法规,该法规为 58 类电气产品规定了能效指标要求、测量方法以及分阶段实施的计划。 按照该法规要求,电气产品必须由资质实验室按美国相应法规或标准进行检测,证明符合要求后才可在美国加州销售。
CEC是美国加州的强制申请认证项目。
相关管控产品如Power Supply如要在美国加州境内销售,需取得CEC 认证, 如果不能达到Publication Number: CEC-400-2009-013 新规范的要求申请装置,
一律禁止在美国加州贩售。
CEC对电源的要求
针对交流输入的外置电源供应器(AC Input external Power Supply),美国加州的能源法案规定,此类要在美国加州境内贩售,需在2007年7月1日之前,取得
CEC(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’s)能效测试认证,若不能达到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新规范之要求申请装置,一律禁止于美国加州贩售。
此能源法案中针对开关电源的性能有特别的要求,它有2个等级”Ⅲ”和”Ⅳ”,即*三等级和*四等级,它对开关电源的空载功耗和整机效率要求比较高。
澳洲能效GEMS介绍
概要
电子电器产品的能耗性能越来越受到普通消费者的关注,很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能效法规。MEPS是澳大利亚**制定的较低能效标准。MEPS的全名为Minimum
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。2012年10月1日起更名为GEMS。 GEMS的全名为Greenhouse and Energy Minimum Standards注册主管机构
MEPS变更为GEMS后,原澳大利亚各洲主管机构不再接受注册,统一在Australian GEMS Regulator机构进行注册。
注:如果客户是新西兰客户,可以在 New Zealand Regulator进行注册,免注册费。注册后产品也可以在澳大利亚销售,但必需先进口到新西兰再出口到澳大利
亚。
GEMS管制的产品
以下产品在澳洲官方机构注册后方可在澳洲销售:
空调
电热水器
燃气热水器
三相电动机
配电变压器
商用冷藏柜
外部电源
机顶盒
电视
线性荧光灯镇流器
线性荧光灯
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
白炽灯
**低电压灯
电冰箱
洗衣机
干衣机
洗碗机
测试和注册的周期
依据产品的类别,测试通常可以在5-15个工作日完成。
注册通常需要4-6周左右的时间。
注册通常由澳洲本地客户完成注册,如需通过来代理注册,需要澳洲本地客户提供代理授权信。
注册完成后可以在澳洲能效官网上查询到,网站。